潘家峪村位于唐山市丰润区东北30公里处。抗战时期,潘家峪成为抗日游击斗争的堡垒村。1941年1月25日(旧历腊月二十八),日本侵略者在这里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大惨案,现有惨案遗址6处。分别是潘家大院、西大坑、老槐树、小铁门、日军临时指挥部、南岩子。1997年,省、市、区三级政府投资412.8万元,建成占地面积1246平方米的潘家峪惨案纪念馆。2016年,投资413万元进行改陈布展。1995年5月,潘家峪惨案遗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01年6月被中宣部命名为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2005年被国家13部委确定为全国首批百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之一;2006年5月,潘家峪惨案遗址被国务院核定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