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奋进新时代 聚力共谋新篇章 关于河北省红色旅游协会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招募的通知

2024-03-22 18:00: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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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个人:

河北省红色旅游协会成立于2017年,是由河北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省一级行业协会,是党和政府领导下联系红色文化旅游行业工作者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纽带、桥梁。成员为全省红色旅游景区、相关教学科研机构、出版机构、旅游投资集团、红色文化策划推广单位以及热衷红色旅游工作的专家学者自愿组成。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整合全省红色资源,规范行业行为,推进红色旅游标准化建设,搭建宣传交流发展平台,以实际行动助推我省红色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融合发展,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协会宗旨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省红色资源为基础,发展红色旅游、传承红色基因。秉承行业自律、服务为本、团结协作、共促发展的原则,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立足河北省红色文化旅游发展实际,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改进完善薄弱环节,规范行业发展,全面提升红色旅游开发和管理水平,推动我省红色文化旅游事业高质量融合发展,促进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力量。

二、协会职责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反映行业意愿,加强行业自律,推进红色文化旅游标准化建设,规范行业行为,争取政策支持,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参与相关立法、政府规划、行业标准和行业数据统计等事务;制定团体标准,参与制定行业规划、行业标准,承担行业资质认证、行业人才培养等工作;开展红色旅游理论研究,参与行业重大问题和事项的调查研究和决策建议,为政府决策和行业发展提供建议或咨询;组织红色旅游展览、项目及成果推介和市场推广、社会宣传活动,组织策划红色文化旅游主题活动,组织研讨、会议、论坛及学习考察等活动,开展红色文化旅游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技能竞赛和人才培养等活动,开展红色文化旅游书画、摄影、展览、文艺、演出等评比竞赛活动;汇集省内外红色文化旅游机构的研究成果,编辑出版红色文化旅游资料、图书,编写全省红色旅游发展年度报告;开办红色文化旅游相关网络宣传互动平台,创办红色文化旅游相关刊物;承接政府部门购买服务的项目,承担政府部门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招募对象

(一)单位会员

河北省内红色资源单位(红色旅游景区、烈士陵园、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展览馆、旧址等),在红色文化旅游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在红色教育、红色研学、红色文创、红色演艺、红色出版物、数字化建设、文化创意、展览展陈等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工作业绩和行业影响的企事业单位或机构。

(二)个人会员

红色文化旅游各领域的专家学者,从事工作、研究方向与红色文化旅游相关,具有一定研究和贡献的管理、研究或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河北省内红色资源单位的历史研究、宣传工作负责人员和优秀讲解员等。

四、入会条件

(一)自愿入会,拥护本会章程并遵守协会章程中的各项规定。

(二)热爱祖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申请单位会员需为合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单位社会形象良好。

(四)申请个人会员需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犯罪记录及不良诚信记录。

五、协会优势

(一)发挥纽带作用,携手会员共同发展

河北省红色旅游协会成立以来,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民政厅的领导下,秉承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政府的宗旨,在政府和会员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不断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改进和完善薄弱环节,加强人才培养,全面提升文化旅游行业管理水平,下一步协会将成立9个专业委员会,从景区管理、文化研究、陈列展览、教育培训、研学旅行等多方面,不断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创新融合发展。

(二)高端智库服务,提供高效智力支撑

协会拥有600余位省内外红色文化旅游各领域权威专家组成的智库,定期组织权威专家赴会员单位调研考察,全力服务会员单位,以软服务锻造发展硬实力,助推全省红色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每年组织常态化专业培训,邀请业内权威专家授课,以多种形式,快速高效地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为会员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保驾护航。

(三)搭建高效平台,助力会员成果展示

协会拥有着大量全国红色旅游行业学习交流的宝贵机会,能够为会员单位提供全国主流权威的宣传窗口和交流平台,使会员单位的亮点工作、发展成果等面向全国进行广泛的宣传推广,进一步提升会员单位的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数字技术服务,激发会员发展新动能

协会高度重视将红色旅游与数字科技相结合,陆续推出了“云游红色河北”VR主题网页、河北红色资源数字地图等,实现红色资源创新型转化利用。能够为会员单位提供优质的数字化服务,以科技手段,构建红色文化基因库、推进红色文旅数据治理,以数字科技激发会员单位红色旅游发展新动能。

(五)资源宣传推广,扩大会员社会影响力

为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协会“红色河北”一网两微两视两端新媒体矩阵广泛宣传会员单位亮点工作、特色活动、红色资源、最新展陈和发展成果等内容,以省级平台强大的传播力进一步提升会员单位宣传工作效能。《河北红色旅游简报》通过对政策文件、行业信息和各地发展成果等信息编发,迅速及时地向上级政府部门汇报全省红色旅游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为会员单位提供政策解读、经验交流材料,有效推动事业发展,助推河北省红色旅游高质量融合发展迈上新台阶。

(六)提供优质服务,回馈会员共享发展

一是广泛联系会员单位,帮助解决会员诉求。每年协会均向会员单位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听取了解会员发展情况和热点、难点问题,以此调整协会为基层服务的方向和重点。二是为会员发展铺路搭桥,推动融合发展。协会遵循加强服务,推动发展的原则,积极为会员引线搭桥,帮助他们优势互补,实现“双赢”。三是确定重点帮扶对象,开展系列化服务。协会每年筛选一批基础较好、市场潜力较大会员单位进行重点帮扶活动。四是超值服务,回馈会员。协会在各类赛事等活动中,为外地会员提供周到的食宿服务,受到各地会员的好评,众多会员均表示得到了超值服务。

六、会员级别及会费标准

本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一)单位会员

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8000元,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000元。

(二)个人会员为每年500元。

七、会员权益和义务

(一)会员权益

1.基础权利: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对本会工作和负责人提出批评和建议;退会自由。

2.获得协会颁发的牌匾或会员证书,享受协会会员的身份荣誉。

3.享受协会搭建的与政府、媒体之间的交流平台。

4.享受协会提供的红色文化旅游相关专业咨询服务、调研考察和科学指导。

5.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红色旅游展览和项目推介等市场推广活动,并有机会进行实地宣传推介。

6.优先参与全省红色旅游从业者培训及相关活动,专家级会员可优先推荐为培训讲师,并参与课程开发。

7.优先在河北省红色旅游协会官方网站“河北红色文化旅游网”和“红色河北”新媒体平台进行主题活动、先进事迹、理论成果和会员单位等内容的宣传展示。

8.享受红色文化旅游相关的标准宣贯培训,及标准制修订、标准使用等咨询服务。

9.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会员内部交流学习活动,走进先进单位进行实地考察。

10.获取协会编制的红色旅游行业相关内部资料。

(二)会员义务

1.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

2.执行本会的决议;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维护本会的声誉、合法权益,不组织、不参与有损本会的一切活动;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合法经营,遵守本会制定的标准规范和行规行约;

7.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办工作;

8.为本会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八、入会流程

(一)网上申请:有意向入会的单位、企业、个人填写提交《入会申请书》(见附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简介及有关案例资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资质材料等,于4月3日中午前将打包发送至邮箱hshbxczx@163.com。

(二)材料邮寄:网上申请提交后,需将加盖公章的会员申请表和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简介及有关资料;法人身份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于4月8日前邮寄至协会。

(三)审批公示: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办理会员登记,公示新会员名单并颁发会员证。

九、特别说明

(一)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给予除名处理。

(二)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三)会员退会、自动丧失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权利、义务自行终止。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亚萌18903316197

邮  箱:hshbxczx@163.com

地  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106室

附  件:

附件1 河北省红色旅游协会单位会员申请书.docx

附件2 河北省红色旅游协会个人会员申请书.docx

河北省红色旅游协会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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