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 关于公布河北省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的通知

2021-02-26 17:45:15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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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设区市(含定州、辛集)文物(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各文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革命文物名录公布工作的通知》(文物革函﹝2020﹞395号)要求,我局组织对全省范围内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国有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了排查、核定。经研究,并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现公布河北省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95处,珍贵文物10302件(套)。

请你们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本次革命文物名录公布为契机,扎实做好本地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升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水平;加强革命史实研究和革命文物价值挖掘,持续开展革命文物调查、认定工作,进一步核定革命文物构成,夯实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基础。

我局将根据工作实际,依据各地革命文物调查、认定结果,陆续分批公布我省革命文物名录。

 

附件:1.河北省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pdf

           2.河北省可移动革命文物名录(第一批).pdf


                   河北省文物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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