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倡议书

2022-04-20 13:57: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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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红色旅游景区、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转发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和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省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关于积极参与乡村振兴的倡议书》,有效引导全省红色旅游行业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河北省红色旅游协会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红色旅游景区、会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本着“主动参与、自愿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服务大局,勇于担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特点,深入挖掘各种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到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中来,充分展现红色旅游行业的担当作为和大爱之心,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这个广阔舞台上发挥作用、体现价值、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党建引领

全省红色旅游行业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参与省民政厅在全省广大社会组织中发起的“千社助万户”乡村振兴专项帮扶行动。以“加强党建引领、助力乡村振兴”为载体,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形式,在每年“七一”“十一(中秋)”“春节”三个重要节日,到帮扶户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力所能及地帮助帮扶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发挥行业优势

全省红色旅游景区、会员单位要切实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乡村振兴项目认领。可利用行业优势和商业资源,为帮扶地区引入产业项目和资金,助推帮扶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产业振兴;可积极参与捐资、捐物和消费扶贫等项目,并在教育培训、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等方面,为帮扶地区提供智力支持,助力人才振兴;可针对当地帮扶需求设计公益项目,为当地链接资金、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助力文化振兴、生态振兴。协会支持各单位在革命老区和相对落后的地区举办各类会议和活动,支持有意愿的单位在协会设立乡村振兴专项基金。

四、加强宣传推广

全省红色旅游景区、会员单位要通过网站、微信号和自媒体等既有传播平台,积极联合当地主流媒体,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营造全行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浓厚舆论氛围。在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同时,更要结合实际工作讲好乡村振兴的故事。既要宣传典型事迹和先进人物,也要宣传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以实际行动助力我省乡村振兴工作向纵深发展。协会将对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且成绩突出的单位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及时上报省民政厅,并在年底行业评优中予以优先考虑。

我省重点帮扶户基本信息和乡村振兴帮扶项目库可通过京津冀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题网站(http://www.jjjshzz.cn)查询。各单位与帮扶户、帮扶项目的对接和实施情况,请分别于2022年5月中旬、9月月中旬报河北省红色旅游协会。

电  话:0311-80742725

邮  箱:hshbxczx@163.com 

附  件:2022年度河北省红色旅游行业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河北省红色旅游协会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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